涉翠湖花園圍標行賄 工程公司前東主囚35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9/29 12:34

最後更新: 2016/09/29 1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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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沙田翠湖花園2.6億元工程圍標案,工程公司前東主被告丘瑞田(58歲)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候判,涉賄款近4,600萬元,案件今被判囚35個月。法官指案件涉及巨款,案情嚴重,投標於偏私及內定的情況下得不到公平進行,而中標者為支付參與圍標者的利益,提高工程價格,相關不法商人於缺乏競爭的情況下,更會降低工程質素,謀取暴利,嚴重損害小業主的利益。

法官又指被告於圍標事件中擔任穿針引線的角色,但同意其角色較其他串謀者輕微,考慮到他認罪,向警方提供有用資料等會,給予其4成的認罪扣減,最終判囚35個月,但法官強調相關刑罰只限於本案的特殊情況。